
每到年底,围绕“基督徒该不该过圣诞节”的讨论总会再次出现。有些弟兄姊妹不过圣诞节,是因为这个节日如今充满了商业气氛与世俗元素,他们认为,只要把这些外在内容剥离,单单用圣诞节来记念主,是完全可以、甚至是有益的。
但我想说的是:
不过圣诞节,并不是因为这个节日被世界滥用了;而是因为,用圣诞节来记念主这件事本身,就不符合圣经的原则。
换句话说,我们所面对的问题,并不是这个节日“内容是否属灵”,而是:神是否曾设立这样的方式,让教会在一年中的某一天,借着一个节期来记念主的降生?
“你们应当如此行,为的是记念我。”(路22:19)
但主所设立的记念,不是一个年度节期,而是借着饼和杯,在教会的聚集中持续实行的记念。
圣经从未记载使徒或初代教会曾设立某一日来记念主的降生;相反,他们忠心持守的,是主亲自设立的记念方式。
因此,不过圣诞节,并不是因为我们反对记念主;恰恰相反,是因为我们愿意持守主所设立的记念方式,而不另加祂未曾吩咐的作法。
今天,有些弟兄姊妹选择在圣诞节中记念主,并不是因为他们轻看主的命令,而往往是出于一些看起来良善的动机,例如:
- 认为这样可以帮助自己更多思想主
- 认为对弟兄姊妹有益处、有帮助、有鼓励
- 认为这是向孩子教导主的好机会
- 认为这是一个向亲友传福音的契机
这些理由,从人的角度来看,似乎是有益处、有帮助、有鼓励的;甚至的确可能有可见的果效,因为有人可能藉着参加圣诞节的聚会而听见福音、蒙恩得救(我没有调研过,我想可能是有这样的情况存在)。
然而,问题并不在于这些作法是否“有效”,而在于:这样的实行,其源头是出于神的设立,还是出于人的判断?
在圣经一开始,神就把两棵树摆在人的面前:生命树与分别善恶树。分别善恶树,并不只是指人去选择“恶”,也包括人凭着自己来判断什么是“善”,并以为可以把这样的“善”献给神。
人与神的关系,从一开始就不是建立在“人判断什么是好的,再献给神”,而是建立在:人是否愿意单纯接受神所设立的。
因此,在关乎记念主这样的事上,即便一个实行看起来是良善的、有帮助的、甚至是有果效的,若它并不是出于神的设立,而是出于人的判断,那么,在原则上,它仍然落在分别善恶树的范围里。
神有绝对的权柄设立祂要人如何记念祂,我们只能遵行神所设立的方式,不能随己意添加、减少,或者去掉。
因此,不过圣诞节,并不是因为不过的人更爱主;而是因为,他们盼望在记念主这件事上,不是凭着人认为“这样更好”,而是单单照着主所设立的方式。
当然,在这件事上,凡愿意藉着过圣诞节来思想主的人,是向主负责的。不过节的人,不该论断过节的人;过节的人,也不应当以为不过节的人是缺少爱主之心。
寻求过不过圣诞节,是因着要顺服神;保持不论断别人,也是顺服神的一部分。
顺服神,不在于我们认为哪种做法更好,而在于是否照着神的心意行。
这一原则不仅适用于圣诞节,也适用于复活节等节期。实际上,我们应当认定,神是我们唯一源头。认准了这个源头,我们的道路就会简单明了:只需察验源头——是否出于神。
在实行上,我个人的看见是这样:
每一天都可以思念主,每一天都可以记念主,每一天都可以聚会,每一天都可以办福音聚会。
然而,把12月25日或者其它某个日子作为主的生日来记念或庆祝,或者打着“主的生日”的名义办福音聚会,都需要特别小心察验。因为其中常常掺杂了人的成分或虚假的因素;而凡有掺杂的,其源头就不是神。